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我盟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精品,推动兴安盟民间文艺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中共兴安盟委宣传部和兴安盟文联将举办兴安盟民间文艺作品展活动。现将有关征稿事项公布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兴安盟委宣传部
兴安盟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兴安盟民间文艺家协会
兴安盟博物馆
兴安盟文化馆
各旗县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兴安盟汇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二、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22年10月
展出地点:兴安盟博物馆
三、征稿范围
凡兴安盟户籍或长期在兴安盟工作生活的民间文艺工作者、爱好者均可参加。
四、作品要求
1、传统手工作品类:以刺绣、毛毡、拉弦乐器、银器皿制作、传统图案、民族服饰、草编、柳编、烫画、剪纸,皮雕、雕刻、铁浮雕、玻璃画、年画、泥塑、桦树皮画等手工艺术品。
2、民俗艺术创意作品类:以兴安盟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地方特色创意的作品,如兴安黄蜡石、兴安火山岩、兴安叶蜡石、兴安玛瑙石、兴安根雕等艺术品。
3、截稿日期: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截止。
4、收稿地址:
盟民间文艺家协会:齐国平,联系电话:15149030257。 陈思远,联系电话:18648200929。
乌兰浩特市文联:赵选,联系电话:8299240。
阿尔山市文联:彭强,联系电话:15248281993。
扎赉特旗文联:戴永喜,联系电话:13234824545。
科右前旗文联:柏海荣,联系电话:18804802181。
突泉县文联:秦双荣,联系电话:15024845299。
科右中旗文联:梁双全,联系电话:13847934271。
兴安盟汇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闫宝刚,联系电话:15704829977。
五、奖项设置
1、评选工作由盟民间文艺家协会对来稿作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
2、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复评、终评,评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8名,优秀奖20名。
3、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及时在兴安盟文联公众号等媒体公示。
六、作者待遇
1、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获奖、入展证书。
2、展览结束后,作品退还入展作者。
七、其它事项
1、各旗县市文联负责初选及组织选送作品,每个旗县市参赛作品为50件。
2、参展作品自行装裱、吊挂、镶框,并附20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50字左右的作者简介。
3、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往返交通运输费由各旗县市文联负责。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抄袭的作品投稿参展。
5、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6、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7、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兴安盟民间文艺家协会。
兴安盟文联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