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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思考|正胜邪则治而安——写在依法取缔“法轮功”23周年(四)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反邪教专栏 发布时间:2022-08-29 08:3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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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以1999年7月22日我国政府取缔“法轮功”为开端,我们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已经23年,这场斗争是我国改革开放新时期一场正义与邪恶的重大较量。

正胜邪则治而安。23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党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依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有力地保障了人权,尊重和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安定的政治局面,维护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  正胜邪 治而安 经验 意义

一、“法轮功”是典型邪教性质的非法组织(点击查看详细)

二、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取得重大胜利(点击查看详细)

三、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深远历史意义(点击查看详细)

四、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取得的主要经验

(一)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开展反邪教斗争,是取得反邪教斗争胜利的根本保障。

运用法律武器开展同邪教斗争,是贯彻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也是同邪教斗争长期性的必然要求。取缔“法轮功”邪教23年来,各地认真贯彻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成为依法综合治理邪教的法律依据。

运用法律武器同邪教斗争,有力地打击了邪教的犯罪行为和蔓延势头,也改变了之前仅靠有关文件作为依据开展工作的局面。各地在落实《决定》中,注重依法、依规,在法律框架下开展同邪教的斗争取得了我们同“法轮功”斗争的胜利。从斗争长期性的思想认识出发,树立依法反邪理念,依法开展同邪教的斗争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才能取得最大的社会效果,也才能取得同邪教斗争的最终胜利。

(二)充分认识我国现实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切实解决民生民智民心问题。

在改革开放历史条件下,“法轮功”邪教的滋生蔓延,有其深刻的经济社会原因。联系23年来反邪教斗争的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由于社会大变革时期一些社会成员理想信念缺失,利益冲撞导致的心理失衡,加之受传统封建文化中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基层工作的薄弱和欠缺,致使一些人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被“法轮功”等邪教的歪理邪说所迷惑,有的甚至走到了政府和人民的对立面,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做好反邪教工作,要充分认识和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切实解决民生、民智、民心问题。

解决民生问题,要十分关注我国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从对涉邪教群众分类中,我们得知这样“几多”现象,即这些人中经济困难的多、无业人员多、体弱多病的多、文化低的多、女性多、年龄大的多。对于这些人,我们一定要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帮助他们,对其中的痴迷者,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把“回归工程”的任务落到实处。在分析转化人员反复现象时我们也感到,已转化人员因生计问题困扰重新被邪教拉过去的风险是存在的。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应当说在解决民生问题上,近年来党和政府已经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问题具有长期性,我们仍要继续艰苦努力。

解决民智问题就是要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道德规范、科学文化知识和民主与法治教育作为开启民智的重要内容。尤其要关注农村偏远地区的弱势群体、青少年特别是大学生等邪教易感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崇尚科学,远离邪教”的警示教育。同时要大力加强文化建设,用积极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占领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宣传阵地。

解决民心问题核心是要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成败,关系到人心向背。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因此,我们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改进党的作风,这样才能赢得民心。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才能取得反邪教斗争的胜利。

(三)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形成反邪教斗争的强大合力。

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历来是我们党和国家解决一系列重大政治、社会问题的根本法宝。依靠这个法宝,我们夺取了同“法轮功”等邪教斗争的胜利。

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开展反邪教工作,要注意解决发动和依靠群众问题。反邪教工作,没有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如果大多数群众不了解、不知道、不关心、不支持、不参与反邪教斗争,仅靠专门机关单打独斗,要想夺取反邪教斗争胜利是不可能的。

因此,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反邪教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邪教的历史危害和现实危害,宣传反邪教斗争的成效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邪教斗争的先进事迹,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的积极性。

(四)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

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23年来,我国防范和处理邪教的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各地结合斗争实践积极探索,统筹国际国内两大战略、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实践与理论两条战线,把反邪教斗争纳入社会大稳定格局,纳入基层党建、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打击防控、教育转化、警示教育形成了一定的工作模式和制度,掌握反邪教斗争的主动权。上述经验和做法应该坚持下去,并不断创新发展。

正胜邪则治而安,回顾23年来的开展反邪教斗争,深刻认识到反邪教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我们从事的反邪教斗争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让我们共同努力,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完)

参考文献: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9次会议、199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47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0月30日起施行)。

[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1年6月4日)

[4]共青团中央通知规定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新华社1999年7月23日)

[5]人事部发出通知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人民日报1999年07月24日)

[6]公安部发出了对李洪志的《通缉令》(新华社北京1999年7月29日电)

[7]公安部研究室的调查报告《李洪志其人其事》(新华社1999年7月22日)

[8]全国妇联开展“家庭拒绝邪教 倡导科学文明”活动(新华网2001年01月20日 )

[9]教育部团中央通知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中国青年报2001年02月02日)

[10]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1999年7月22日)

[11]段启明:“法轮功”演变的四个阶段(中国反邪教网)

[12]邪教法轮功研究(段启明、祝永华、王清淮,中国反邪教协会研究课题)

[13] “法轮功”是宗教吗?一问美国务院“2021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国反邪教网2022年06月16日)

[14]“法轮功”就是邪教(人民日报,1999年10月28日)

[15] 依法治国 严惩邪教(人民日报,1999年10月31日)

[16] 国务院新闻办就依法处理“法轮功”答记者问(中国新闻网2001年2月19日)

[17]陈英:采取决定性举措 发展决定性胜利,中国反邪教协会(2009年年会论文集)

[18]圣辉法师:要发挥好宗教界在反邪教斗争中的作用(《法音》2018年第004期第12-17页)

[19]依法惩处邪教 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国社科院“法轮功”现象综合研究课题组,光明日报2000年4月21日)

[20]《反邪教法制教育学习问答》(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二局、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 、云南省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编  2013出版社: 云南民族出版社)

[21]国际邪教问题研究学术论坛召开中外专家学者揭露“法轮功”邪教本质(湖北日报2017年12月4日)。

[22]国际邪教问题研讨会在哈尔滨召开(中国反邪教网2017年11月22日)

[23]中国反邪教协会十年工作的回顾与前瞻[摘要](薄荷茶社2013年3月4日)

[24]重磅!中国反邪教网站、微信、微博入列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中国反邪教网2021年10月21日)

[25]2021年郑州地方高校暑期大学生反邪教社会实践活动在郑州科技学院启动(中国反邪教网2021年6月3日) 

 (作者系中国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高级工程师、原副秘书长) 

(责任编辑: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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