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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思考|抗逆力视角下原邪教成员的再社会化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反邪教专栏 发布时间:2022-08-11 13: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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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转型期,部分初步转化的邪教“信徒”因长期浸淫在邪教思想的毒害下,没有较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在各方面发展相对滞后,导致他们陷于贫穷困难之中,无法应对逆境,成为社会竞争中的弱势群体,往往容易再次陷入邪教的泥潭,形成“恶性循环”。为此,笔者依据解构困境、建构意义、重构生活的逻辑,从提升抗逆力的视角对邪教痴迷人员进行专业干预,浅谈一点体会。希望借此促进已转化邪教成员自我钢化和个体发展,帮助他们拥有健康、正常的心理和社会正向行为能力,真正融入社会适应发展,最终“化茧为蝶”成为“社会人”“正常人”。

  

  一、抗逆力的定义及表现形式

  抗逆力(resilience),我国的学者称之为“心理弹性”“韧性”,大致相当于“挫折承受力”“耐挫力”的概念。其原意是弹性、弹力的意思,即使某物质能在弯曲、伸展或收缩后恢复原先的形状或位置的物体的性能,引申到社会工作理论上是个人具有的某些特质或能力,是个人处在危机或压力情境时能发展出健康的应对策略;也是一种适应能力,纵使面对不幸的生活经验,个人亦能克服而有成长的能力;同时是指克服不利环境的能力,纵使每日在复杂的环境下,面对一连串的挑战,仍能实际地作出建设性的社会抉择,能够理性地作出正向的、建设性的选择方法和应对策略的能力。

  决定抗逆力途径有常规途径与非常规途径两种。常规途径简称“4C”,包括胜任力(Competent)、爱心(Caring)、贡献(Contributions)和乐群(Community)。非常规途径简称“4D”,包括危险的(Dangerous)、违规的(Delinquent)、失常的(Deviant)和混乱的(Disordered)行为。社会工作旨在用“常规方式”替代“非常规方式”,从而提高案主的抗逆力。

  二、邪教类人员在社会化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及原因探析

  (一)邪教痴迷人员社会化进程中的阻力与障碍,导致反社会心理定势。习练者们之所以误入邪教泥潭的原因各异,但经过认真分析,笔者在长期的社会工作的实践中,发现他们往往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遭遇到困境,承受不了现实的压力,普遍存在逃避的心理动机和客观现实诱因,诸如:强身健体的需要、受家庭情感困扰、生活事业不顺、个体心理异常、社会认知障碍、社会适应不良、产生个体信仰危机等等。参加邪教组织后,在邪教主不断强化的反社会反政府的言论蛊惑下,反社会心理对他们不良的欲求起到了定向作用,对他们公然的违法犯罪的动机起着促进和加固作用,对他们的行为起着支配作用。

  在长期的邪教生活中,就如邪教“法轮功”习练者来说,原来的反社会心理在李洪志“政府无用论、迫害论”等反社会歪理的不断渲染和强化下,特别是通过歪理邪说的极力欺骗和煽动、蛊惑得到了极致的膨胀和扩大,抗逆力彻底瓦解,形成了在邪教心理基础上的反社会人格障碍,更加无视国家的法律和公共道德的约束。导致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与现实社会脱节,存在社会适应不良的状况。

  又如邪教“全能神”向信徒们大肆宣扬“中国是被我诅咒的国家,是大红龙的后代”,“中国是最崇拜撒旦的国家,因此遭我诅咒”,不断号召信徒恨“大红龙”恨自己的祖国,甚至叫嚣,要信徒“用生命挡住大红龙的枪口,振作起来,舍去生命,舍去一切,不惜个人的得失,在神的带领下与大红龙展开一场鱼死网破的决战,将大红龙灭绝,建立全能神的国度”。种种蛊惑导致信徒无法无天,干出一系列反政府、乱社会、危民众、悖人伦的恶行。

  (二)非常规负面心理及行为的产生,导致抗逆力的形成障碍。根据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学家研究的成果来看,产生反社会心理的主要原因有: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和社会制度的影响,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发育不成熟等。一般认为家庭破裂、儿童时期被父母抛弃和受到忽视,从小缺乏父母亲在生活上和情感上的照顾和爱护,是反社会心理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因素。

  大部分具有反社会心理的“法轮功”习练者基本或多或少都有童年生活坎坷,成长环境恶劣,残缺的家庭结构、在情感上受到过创伤性事件的打击和折磨,特别是父母、配偶等亲人对他们在情感上的冷淡、冷漠和疏远,使他们很难发展与他人温顺热情和亲密无间的关系。随后虽然学习到了社会生活的某些要求,但对他人的情感移入得不到应有的发展,抗逆力不强,接触“法轮功”后,又被李洪志宣扬的“法轮功”是一种“练功治病,不吃药”以及“单纯的人与人之间的修炼做好人的关系”所吸引,以为找到了“救命稻草”和精神的家园,便排斥“法轮功”以外的一切人际关系,使原来就有的反社会心理更为明显和突出,这种“非常规方式”阻碍了“法轮功”人员社会功能的发挥及抗逆力的提升,同时也中断了社会化的进程。就如“全能神”邪教信徒以“奉献”为名,大肆骗取信徒钱财,以所谓“现在脱离家庭的,父母的,妻子、丈夫、儿女的,便是进入灵界的开始”为名,加之以人要绝对顺服“神”,否则必遭“神”击杀等进行恐吓威胁,要求成员必须放弃自己的思想,祛除是非善恶执着,还要放弃自己的家庭、婚姻、儿女。邪教组织成员被灌输恐惧信息、固化仇视心理、一点一滴被洗脑后,思想处于完全混乱的状态,死心塌地地被邪教牵着鼻子走,走到了党和政府、亲人的对立面。

  三、构成抗逆力的主要因素及作用

  从构成要素上看,抗逆力主要由外部支持因素、内在优势因素以及效能因素三部分组成,三者相互结合,共同作用。

  (一)外部支持因素(I have),即“我有”。主要是指我们所处的大环境,尤其是与之发生交互影响的人,能够帮助或者增强原邪教成员的抗逆力。包括拥有正向的连接关系、坚定清晰的规范、关怀支持的环境、积极合理的期望、有意义的参与机会等四方面形成了个体抗逆力的外在保护因素。通过外部支持环境,有助于原邪教成员发现个体所拥有的外在支持与资源,发展安全感和受保护的感觉;使其在生活环境中拥有良性的人际关系,与他人建立一种积极关怀的连接关系;在成长环境中有人能够帮助他们明确基本的生活规范、形成是非观念的界限;在生活环境中至少拥有一个值得信任的人给予无条件的关爱,无条件的接纳,使其体验过被爱的幸福;同时要有人寄予他们高度的期望和拥有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并且给予现实而有目的的支持。

  (二)内在优势因素(I am),即“我是”。包括完美的个人形象感和积极乐观感,帮助原邪教成员发现个人的内在力量,包含个人的感觉、态度及信念,对自我具有较强的认同感,能够接纳自我,同时具有高自尊以及高度自我价值感。培养他们正确看待当前逆境,要把回归社会后所遇到的困难或灾难看为暂时的、个别的或外在的,用乐观及正面的心态去应对逆境。同时,相信未来是光明和充满希望的,而不被外人歧视。

  (三)效能因素(I can),即“我能”。主要包括人际技巧、解决问题的能力、情绪管理及目标订定等。帮助原邪教成员发现和培养个体的人际技巧和解决问题能力,如创造力、同理心、幽默感、沟通能力等;能运用资源寻求帮助,能察觉自己的情绪并正面表达出来,了解自己的目标。

  原邪教成员在长期的邪教生活中,往往缺乏“我有”“我是”“我能”三方面因素,导致抗逆力的形成障碍。

  四、提升原邪教成员抗逆力的途径

  为了促使原邪教成员尽快适应社会,实现再社会化,笔者将抗逆力理论与工作技巧应用于原邪教成员的心理危机干预的实践工作,力求帮助他们提升问题解决、人际交往、合作交流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乐观的应对每一次人生挑战。

  (一)以优势视角建构个体抗逆力

  “优势视角”是相对于“问题视角”而言的。对于邪教习练者,很多人会从问题视角来看,诸如失败、消极、无价值、生活无意义等。优势视角是转换角度看待问题,挖掘这些“不良表现”背后的功能,看问题的视角可能就转化为挣扎、反抗、继续存在、寻求地位、坚持、独立、成长和敢于挑战等。从抗逆力的优势视角来看,个体是自己问题解决的专家,任何解决问题的资源都存在于个体身上,所以发现和利用个体现有的力量和资源,是个体抗逆力提升的关键。当个体面临问题情景时,以下步骤将有效提升个体的抗逆力。

  步骤一:解构问题(正确面对和处理问题)

  后现代心理学认为,问题存在于语言中,并非个体本身。邪教成员身上的“问题”是被他周边的关系,通过社会互动内化和体验的结果。即使已转化后的邪教成员仍然被认为有问题,是源于社会角色及行为、价值观、思维方式等方面仍有“问题”,还留有“过去的影子”。其亲人、同事、朋友、周围的人都普遍认为这是问题。帮助原邪教成员解决问题,首先就要澄清“问题”,使原邪教成员意识到他们本人没有问题,是他们与众不同的做法、挑战常规的言行、不合规矩的选择、我行我素的固执、追求自我的态度不被多数人接受,于是被界定为问题。他们的“问题”是有原因的,但他们不能面对这样的问题、不能很好地处理这些问题是症结所在。

  步骤二:建构意义(挖掘问题背后的抗逆力)

  透过问题,挖掘深层意义,这对个体建构抗逆力非常必要。邪教成员往往通过不良表现作出抵抗。比如,逃避工作是为了摆脱工作失败、不被尊重而带来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拒绝交流、回避社会是为了摆脱指责、抱怨而带来的自我挫败。亲人、同事、朋友及周围的人不应纠缠于问题本身,而要关注问题背后的生命状况,看到问题也是功能的体现。

  步骤三:重构生活(用常规途径替代非常规途径)

  常规途径与非常规途径背后的动机是一致的,都是生命力的体现,两者的区别在于手段和方式的不同。前者使用常规手段,行为方式为亲社会取向,表现出对社会的认同、顺从和一致,往往得到社会的接纳和支持。后者使用非常规手段,具有反传统、挑战常规、对抗别人等特征,表现出对社会的反思、批判和对抗,常常受到别人的指责、围攻和排斥,结果导致邪教成员与社会背道而驰、南辕北辙。所以,要提高邪教成员的抗逆力,必须引导其深刻思考自身行为,认清行为的真正动因,以常规行为替代非常规行为,以建设性方式参与社会,以此重构生活。

  (二)以促进亲社会联结建构抗逆力

  家庭是个体抗逆力建构中重要的外在保护因子,个体与家庭有意义的联结尤为重要,要鼓励原邪教成员主动与亲属进行交流,促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与亲人进行更密切的交往和互动。第一,采取平衡的人际互动方式,与家庭成员进行良好的沟通,能容忍相互之间的人格差异,能共同面对危机,能相互协助解决问题;第二,重视家庭各项仪式,比如生日、结婚周年及其他家庭之中的重要日子、特殊事件及家庭聚会、共同晚餐等仪式行为;第三,拥有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包括与亲朋好友之间的互动经验等;第四,维持良好的休闲健康活动,通过休闲活动促进家庭能量的再生、维持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

  (三)以建立清晰稳定的边界建构抗逆力

  原邪教成员在社会上之所以是社会的弱者,容易陷入风险与危机,源于他们界限模糊,自我失控。使他们明确是非界限,保持清醒头脑,把握好做事的分寸与尺度,是避免问题行为的关键措施。为此,一方面,社会应制定纪律规范,体现关怀,淡化惩罚;以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保证持续不断的强化。以纪律和权力的方式将行为界限具体化,明确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另一方面,要促使原邪教成员自觉遵守坚持法律为底线的原则,在思想上要知晓公平正义、明辨是非善恶;在行为上要坚持做到“只做法律允许做的事,不做禁止做的事”,扮演好个人在家庭和社会的角色,履行好应尽的责任。

  (四)以关怀和支持建构抗逆力

  关怀与支持是抗逆力形成的基础,缺少关怀的人几乎是不可能克服逆境,关怀和支持不只是亲人才能提供,朋友、同事、邻居、家庭系统、社会系统等都可以提供关怀。正是由于深陷邪教泥潭的人员在现实社会中“尊严”的严重缺失,而在邪教群体内去却获得了互相认同的“尊严”。因此,在社会现实中他们会用非常规的方式强制社会尊重,具体表现在:“你越说它不好,我越是坚持它好,从而博得你的关注。”对此,家庭内部以及外界系统要对原邪教成员的心理特征、社会行为给予正确的理解、尊重与接纳,以及运用“再标签”技巧,从更为积极的角度界定问题,改变家庭成员以往的消极态度和认识,从而产生新的、积极的行为。还要多用鼓励性的话语,肯定他们积极的力量。同时,通过增强家庭沟通的清晰性、鼓励家庭成员情感的公开表达以及合作解决问题,从而促进家庭间的互动与交流,提供信任和支持,不断完善家庭的社会功能,逐渐强化抗逆力,抵制邪教引诱侵蚀的能力和脱离邪教适应社会的能力,使原邪教成员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思维方式、信仰观念等与主流社会相适应。

  总之,抗逆力的提升与建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原邪教成员通过提升抗逆力实现再社会化,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合作,需要全社会的充分重视和参与,这中间社会工作理念以及方式方法的运用发挥核心和引领作用,才能更有效地帮助和挽救这些邪教痴迷者,彻底铲除邪教组织滋生蔓延的土壤,构筑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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