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属于重点铁路建设项目。现有线路运输能力受限,实施扩能改造,能够提升铁路通行运力、保障运输安全,带动沿线乡镇经济发展。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工,对工程建设红线范围之内房屋、附属设施开展征收工作。征收工作覆盖巴日嘎斯台乡、归流河镇、大石寨镇、德伯斯镇、索伦镇、满族屯满族乡、绿水种畜繁育中心。
二、文件依据
1.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铁鉴函〔2025〕171号:国铁集团初步设计批复;铁发改函〔2023〕451号:国铁集团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确认本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资质。
2. 征收补偿法规标准
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征收全流程;内政办发〔2023〕92号:内蒙古自治区更新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兴署办发〔2024〕23号:兴安盟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以及土地补偿款项分配比例。
三、征收范围
仅限扩能改造工程占地红线(占地线)范围内房屋、院墙等附属设施。红线范围之外建筑物不在本次征收。实施工作由沿线各相关乡镇、繁育中心具体落实。
四、核心要点
1. 补偿标准
房屋建筑、附属构筑物补偿严格执行自治区区片地价、兴安盟现行补偿文件,不得随意调整补偿标准。
2. 群众权益说明
被征收户可现场核对占地红线,确认不动产是否划入征收范围。如对评估、补偿结果存有异议,可依法申请复核评估,按法定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实施目标
完成占地线内房屋征拆,为路基、轨道等工程施工提供作业条件。项目建成后提高列车通行能力,改善沿线交通条件,助力地方文旅、农牧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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