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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10:26
根据《关于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缴费基数下限为4863元、上限为24315元。缴费人员可在自治区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确定适当的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对应的缴费金额如下:
注:参考文件内税函[2024]256号
缴费档次对应的缴费金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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