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委安排部署,截至11月15日,旗委第十轮巡察3个巡察组完成进驻工作。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旗纪委常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巡察组组长动员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进驻动员会强调,开展本轮巡察是旗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出的重要安排。巡察组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办好“两件大事”,聚焦实施“六个工程”、推进“三稳五进”,开展政治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扎实履职,推进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被巡察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接受旗委巡察的重要意义,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每一项任务得到有效执行,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工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主动配合巡察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本轮巡察,全面查找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切实把主责主业牢牢扛在肩上,以实际行动、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践行好“两个维护”。
据悉,本轮巡察组现场巡察时间为40天左右,巡察期间将设立专门值班电话、电子信箱等,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