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社信办[2024]3号文件《关于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科右前旗公安局为了在信用信息修复领域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企业信用修复进程,规范信用信息修复流程,营商环境优化,使企业正常参与资金争取、招投标、荣誉表彰、生产经营等活动。立足我局客观实际,结合“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引导和帮助失信企业及时修复失信、重建信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修复工作的目的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对企业的影响日益显著。为了加强信用监管,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提高行政效率,简化信用修复流程,增加透明度,保障被处罚对象的权益。因此,有必要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提供一个清晰、便捷的信用修复途径。
二、信用修复工作的主题和内容
遵循“谁处罚、谁告知”的原则,科右前旗公安局即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负责送达相应的信用修复告知书,并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同时向被处罚对象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中,应当详细说明信用修复的具体步骤、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信息,并附上相关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执法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统一思想,周密安排,保障制度能够执行落地。
三、信用修复的实施步骤
科右前旗公安局制定规范文件,发布正式文件,明确规定“两书同达”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责任部门等内容;培训工作人员,组织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新机制的要求和操作方法;系统改造,对现有的行政处罚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改造,以便实现“两书同达”的功能;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两书同达”机制的目的、意义和操作流程,提高公众的认知度;监督评估,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估,收集反馈意见,不断优化改进机制。
附件1:信用修复告知书。
附件2:信用修复告知书送达台账。
科右前旗公安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