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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右前旗 发布时间:2024-10-25 16:17
学校(幼儿园)在新学年(9月)开学一个月内开展并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一次,春季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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