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商务领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内部应用,对全旗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扎实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精神,以“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为导向,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着力落实商务领域信用联合奖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程序,避免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提高执法效能。
(二) 坚持“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全覆盖”原则
坚持以化解风险、遏制事故为目标,突出高危行业领域这个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执法。
(三) 坚持“分类执法、无事不扰”原则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守法状况,将执法范围内的企业划分为不同类别。对遵法守规的企业少执法或者不执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多次违法违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要增加执法频次,加大处罚力度。
三、适用范围
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早晚市、成品油流通、餐饮住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商务领域重点行业。
四、分级分类
结合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按照“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特点、重大隐患情况、发生事故情况及守法状况,公共信用评价分为优、良、差三个等次。
(一) 优
对此类企业,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加大扶持力度;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大幅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在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优先推荐等。
(二) 良
对此类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施正常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进行执法。
(三) 差
对此类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必要时可适当增加执法频次进行重点执法,必要时进行约谈;依法依规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科右前旗商务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