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的政策解读

来源:科右前旗 发布时间:2024-09-1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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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的政策解读

  一、学前教育方面政策

  (一)减免保教费

   [政策对象]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盟 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

  等早期教育机构)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政策标准]A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

  B、C 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 1000 元。

  [发放方式]每学期结束前,通过银行卡或"一卡通"等将

  所减免的保教费资金发放到法定监护人手中。

二、义务教育方面政策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政策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政策标准]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 1000 元,初中 1250 元;

  非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 500 元,初中 625 元。

  [发放方式]每学期结束前,通过银行卡或"一卡通"将生

  活费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手中。

  (二)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政策对象]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

  [政策标准]小学每人每年 1350 元;初中每人每年 1620元。

  [发放方式]每学期结束前,通过银行卡或"一卡通"将生

  活费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手中。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政策对象]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不含县城)义务教育

  阶段学生。

  [政策标准]执行中央制定国家基础标准,每人每天 5 元,

  每年按 200 天计算。

  [发放方式]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拨付到学校。

三、普通高中教育方面政策

  (一)免学杂费

  [政策对象]所有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政策标准]每生每年 2000 元。

  [发放方式]资金按照学生数、补助标准、财政事权和支

  出责任划分比例分担核定下达到学校。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

 [政策对象]所有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政策标准]高一、高二年级每生每年 550 元,高三年级

  每生每年 100 元。

  [发放方式]为学生免费提供。

  (三)国家助学金

 [政策对象]所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 30%确定,资助

  标准设置为三档。一档为每生每年 3000 元;二档为每生每

  年 2000 元;三档为每生每年 1000 元。

  [发放方式]按学期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方式

  发放给受助学生。

 四、中等职业教育方面政策

  (一)免学费

  [政策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

  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政策标准]每生每年 2000 元。

  [发放方式]资金按照学生数、补助标准、财政事权和支

  出责任划分比例分担核定下达到学校。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

  [政策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

  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政策标准]高一、高二年级每生每年 550 元,高三年级

  100 元。

  [发放方式]为学生免费提供。

  (三)国家助学金

  [政策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

  籍一、二年级所有农村牧区(含县镇)在校学生以及城市涉

  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政策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在校生 20%确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以及大兴安岭南麓山区农村牧区(不含县城)学

  生每生每年 2000 元;其他学生为每生每年 1500 元。

  [发放方式]按学期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方式

  发放给受助学生。

  (四)寄宿生住宿费补助

  [政策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

  二三年级寄宿学生(不包括实行工学交替的学生)。

  [政策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寄宿生住宿费每生每年补助

  500 元。

  [发放方式]资金按照学生数、补助标准、财政事权和支

  出责任划分比例分担核定下达到学校。

 (五)国家奖学金

   [政策对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

  [政策标准]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 6000 元。

  [发放方式]按学期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方式

  发放给受助学生。

五、高等教育方面政策

  (一)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

 [政策对象]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原建档立

  卡贫困家庭子女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政策标准]2018-2020 年入学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读学生:每学年资助 1 万元,

  本科累计不超过 4 万元,专科累计不超过 3 万元;2021 年及

  以后年度入学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学生:每学年资助

  0.6 万元,本科累计不超过 2.4 万元,专科累计不超过 1.8

  万元。

  [发放方式]补助资金由各旗县市财政、教育部门通过银

  行将受助资金拨付到学生银行卡中。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励耕计划)

 [政策对象]中西部地区每年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

  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家庭经

  济困难教师。

  [政策标准]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

  人 500 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 1000

  元。家庭经济困难教师,每人每年 1-5 万元。

  [发放方式]补助资金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直接拨付

  到受助学生或教师银行卡。

  (三)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政策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政策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

  不超过 16000 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

  过 20000 元。

  [发放方式]受理银行将贷款通过支付宝或平安银行口袋银行拨付到就读高校。

  [咨询电话]科右前旗:38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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