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内蒙古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23〕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资字〔2024〕23号)要求,现将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企业拟立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3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材料。
我厅郑重声明:自治区科技厅工作人员从未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布置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工作,从未要求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提供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服务,如推销各种产品、书籍,甚至以各种理由索要钱款等。请各地科技部门增强防范意识,严防上当受骗,并及时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遇到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厅联系核实,情节严重者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予以追查。
联系电话:科技资源统筹处 0471-6328603
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0471-6328633
机关纪委 0471-6328717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