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博爱一日捐”是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长期公益募捐活动,是一项关注困难群众、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的社会公益活动,在助学、助医、助残、助老、救灾救援、乡村振兴等各项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2024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博爱一日捐”活动自7月上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
二、募捐额度
募捐活动坚持单位组织、职工自愿,倡导职工捐出一天的收入(应发工资总额÷30天),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或节约的一笔开支。
三、参与范围
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单位的干部职工,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
四、接收方式
募捐资金接收单位为科尔沁右翼前旗红十字会。
接收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名称:科尔沁右翼前旗红十字会;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右翼前旗支行;
账 号:05163101040004797;
行 号:103198016314;
联 系 人:阿如那、潘伟强;
电 话:0482-8615578。
各地、各部门转账时需备注单位名称,并在转账成功后携带转账凭证和单位捐款明细加盖公章后,到旗党政综合楼红十字会财会室(277办公室)开具募捐收据。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活动在社会救助、补齐民生短板、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大力宣传“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提升活动的知晓率、认同率和支持率。要积极宣传在“博爱一日捐”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褒扬爱心奉献行为,引导社会文明风尚,使“博爱一日捐”活动成为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公益载体。
(三)加强资金监管。旗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款接收管理使用办法》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严谨、规范、高效做好“博爱一日捐”善款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公告,让捐赠者放心、受助者满意。要严格落实“博爱一日捐”资金年度审计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