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受市场供需矛盾影响,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出台《办法》,对加强我旗河道管理,依法依规管砂,维护河道采砂秩序,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意义重大。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河道采砂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结合实际,编制了《办法》。
三、主要内容及相关说明
《办法》共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3章、26条。
第一条,明确《办法》出台目的及制定依据。
第二条至第四条,明确适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五条至第十二条,明确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要求与审批、执行与变更、禁采区与禁采期、临时禁采区与禁采期等。
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明确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对许可方式、申请人条件、许可证管理、许可内容、期限及变更、禁止转让等作出规定。
第十六条,明确了河道采砂权出让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明确了河道采砂应当遵守的规定及相关单位监督检查职责等,
第二十五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明确《办法》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