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科右前旗司法局

来源:旗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04

  一、主要职责

  科右前旗司法局是旗政府工作部门。旗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旗委依法治)设在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委依法治办相关工作,接受委依法治办的统筹协调。设置委依法治办秘书,负责处理委依法治办日常事务。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统筹全面依法治、依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决策部署。承担全面依法治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的督查工作。

  (四)负责旗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直各部门依法行政、各苏木乡镇政府依法执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旗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旗依法治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村(嘎查)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管理和干部督察工作。

  (十)规划、实施、指导全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完成旗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12个职能股室,15个司法所,下属2个三级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大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法治调研督察。开展全旗依法治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全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工作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建议。

  (三)社区矫正执法队。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矫正工作,履行刑事执行权。依法协调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依法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推进刑事案件网上单轨办理工作。

  (四)行政复议一。负责本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登记分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管理;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业务培训、文书制发、数据统计分析、平台应用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全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及相关理论研究、宣传和对外联系协调、立法征求意见等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

  (五)行政复议二。负责办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商务口岸、文旅、卫健、应急、审计、统计、水利、农牧、林草、行审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市场、退役军人事务、人社、人防、网信等领域的行政复议与经复议的行政应诉案件、信访或投诉案件、自治区裁决或复议监督案件。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苏木乡镇直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拟订全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苏木乡镇直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苏木乡镇直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依据有关规定组织落实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负责制定全旗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旗司法所建设。指导全旗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初选工作。指导全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负责规划和推进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旗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律师工作。负责全旗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

  (十)装备财务保障。指导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十一)信息监控指挥中心。拟订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平台应用和维护工作。承担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十)政治警务处。研究拟定全旗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旗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旗司法行政队伍教育训练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评先创优、表彰奖励工作。拟定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督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负责维护全旗司法行政机关及干部的正当执法权益。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局机关党群、纪检等工作。

  (十三)司法所(15个)15个司法所分别为:科尔沁第一司法所、科尔沁第二司法所、居力很司法所、察尔森司法所、额尔格图司法所、巴拉格歹司法所、俄体司法所、归流河司法所、大石寨司法所、德伯斯司法所、索伦司法所、满族屯司法所、乌兰毛都司法所、阿力得尔司法所、桃合木司法所。

  司法所的主要职能职责为:协助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代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司法局业务楼(科尔沁镇索伦街与金界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482-8399319

  传真号码:0482-8399319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孙德志

  三、下属三级事业单位

  (一)科尔沁右翼前旗法律援助中心(科尔沁右翼前旗司法局综合保障中心)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通讯、卫生、绿化、用电、用水、节能的维护与服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及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转交申请的援助案件和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负责为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司法局业务楼一楼(科尔沁镇索伦街与金界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482-8399148

  传真号码:0482-8399319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亮

  (二)公证处为保护公共财处,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合法利益,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提供公正法律服务,发挥公正制度的职能作用。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司法局业务楼一楼(科尔沁镇索伦街与金界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482-8393786

  传真号码:0482-8399319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关长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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