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旗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全旗卫生健康 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 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 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 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
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 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 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国家、自治区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并 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 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 约》履约工作。
(四)制订全旗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负责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 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 落实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 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 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要 求。承担行业纠风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 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 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 范。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 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 生育政策及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全旗老年健康工 作,推进全旗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九)制订和实施全旗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 划,指导全旗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 管理妇幼健康、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工作。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卫生运行新机 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组织制订全旗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医学 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 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
实施。
(十一)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保障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 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蒙 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
(十三)承担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 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前旗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 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 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 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 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 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牧区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 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 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 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 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 多 样 化 。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 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 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 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 发展规划,落实国家、自治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 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旗人口发展 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 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
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旗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 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 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 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旗民 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 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 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 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 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对 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 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 及时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 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 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 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建议。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旗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和 旗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 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 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制定 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 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外事、政务公开、社会管理综 合治理和维稳等工作。负责全旗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 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负责 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绩效工资考核工作;负责 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股级干 部任职考核、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工资审核、 奖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 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科 学普及工作;负责学科建设、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 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
教 育 。
组织协调中央、自治区、盟级和旗级等专项经费的安排 使用与管理。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及 全旗卫生健康专项投资的监督管理。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 督实施。实施行业会计制度,负责政府采购和大型设备集中 采购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 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推进全旗健康扶贫 工 作 。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信息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服务热线、舆情监控、新闻和信息 发布工作。承担健康前旗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和实 施全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和配置资 源;指导并实施全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和卫生 健康统计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实施 重大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二)疾病预防控制股。负责全旗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拟订全旗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 病的防治规划和干预措施;组织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开展调查 处理,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组织开展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 调查处置。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承担旗爱 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医政医管和卫生应急股。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 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和规范,承担推进 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全旗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指导全旗医疗机构药事、感染预防控制、医疗技术应用、临 床检验检查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调查 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组织实施 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 和考核制度。承担全旗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 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处置信息。
(四)健康管理股。参与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执行 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 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
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 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 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妇幼卫生、
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 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监测评价影响妇幼健康和导致出生 缺陷的危险因素,拟订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 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 工作。按照职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鉴定,协调开展职业 病防治工作。
(五)基层卫生健康和食品安全与药物政策股。组织实 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 设。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机制,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承担 公益性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负责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食品 安全风险监测、交流、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 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六)法治与综合监督股。负责科右前旗卫生健康工作 行政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查处 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 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七)蒙中医药股。负责贯彻执行蒙中医药发展方针政 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 术应用和临床用药的管理、评价,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改革发 展和能力提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机构蒙医 药中医药服务;负责蒙医药中医药理论、医术和药物的发掘、 保护和利用,组织实施蒙医药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 促进蒙医药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和蒙医药中 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管理蒙医药中医药相关社会组织。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办公地点:府前街旗政府西侧第二栋楼
联系电话:0482-839986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田志伟
三、所属单位
(一)科右前旗人民医院
机构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科大学生临床学习、成人医科学历教育临床实习、医科中专生临床实习、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札萨克图西街北
联系方式:0482-8286008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
门诊、行政职能科室:8:00-11:20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田艳辉
(二)科右前旗妇幼保健院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为前旗妇女儿童提供围产期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孕前优生指导;免费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产前筛查、危重孕产妇救助、新生儿疾病筛查、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免费项目工作,并负责项目管理、督导、培训等工作。承担全旗妇幼卫生工作业务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保健管理、高危孕产妇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督导和技术支持工作,全旗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全旗托幼机构管理工作,幼儿园及保育员体检工作。机构规格正股级。
机构设置:
产科、高危妊娠门诊、孕前孕期产后保健科、医学遗传咨询与产前筛查、孕产群体保健科、婚检科、营养科、心理咨询门诊、妇科、中医妇科、蒙医妇科、乳腺科、计划生育门诊、青春期保健科、更老年保健科、不孕不育生殖内分泌科、疫苗接种室、超声科、药房、检验科、放射线、儿科、中医儿科、儿童群体保健科、眼科、口腔科、护理部、公共卫生科、预检分诊台、财会科、医务科、院感科、办公室、党办、信息科。
办公地址: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路南(都林西街与学院路交叉口东南)
联系方式:0482-8399518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节假日不休息)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2:00-4:30(节假日不休息)
负责人:付德英
(三)碧桂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社区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等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儿童保健、中蒙医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全科、中蒙医科、公共卫生科、彩超、药房、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儿童保健科、检验科、理疗科、放射线、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静水湾博园12号楼
联系方式:0482-8393782
办公时间:8:00-11:30 14:00-17:00(周六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立宝
(四)科尔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社区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等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中蒙医、急诊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内科、中医科、蒙医科、公共卫生科、彩超、心功科、药局、全科、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放射线、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办公地址:科尔沁镇卫生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
0482—8398217
办公时间:医疗8:00—17:00
公共卫生科室、辅助科室、行政职能科室:8:00-11:30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鹏
(五)白辛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等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中蒙医、急诊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内科、中蒙医科、公共卫生科、彩超、心功科、药局、外科、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放射线、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俄体镇团结村
联系方式:0482-8672120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
门诊、行政职能科室:8:3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慧
(六)索伦中心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政府机关部门规定和要求,卫生院承担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及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规格: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索伦镇联丰嘎查
联系电话:0482-8925050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值班
门诊: 8:30—11:30
13:00—16:00
负责人:王永飞
(七)古迹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中蒙医、急诊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内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彩超、心功科、药局、外科、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放射线、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古迹村保龙
联系方式:0482-8627120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
门诊、行政职能科室:8:30-11:30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刘荣萍
(八)乌兰毛都中心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卫生院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等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承担向上级医院转诊及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规格:正股级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毛都苏木勿布林嘎查
联系方式:0482-8660120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
门诊、行政职能科室:8:30-11:30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黄双全
(九)巴日嘎斯台中心卫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中蒙医、急诊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内科、中医科、蒙医科、公共卫生科、彩超、药房、外科、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放射线、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兴安村
联系方式:0482-8720120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
门诊、行政职能科室:8:30-11:30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郝银仓
(十)科尔沁中心卫生院
一、机构职能
我院依照各级政府、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和要求,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含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学、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民族医学科、中西医结合科、口腔科等服务项目。级别为正股级。
二、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远大村(旗看守所、旗拘留所延伸点);联系方式:1524823558
三、服务时间
急诊全天24小时服务;门诊、基本公共卫生科室、行政职能科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机构负责人:张勇
(十一)归流河中心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等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中蒙医、急诊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内科、中蒙医科、公共卫生科、彩超、心功科、药局、外科、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放射线、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归流河镇本街
联系方式:0482-8666019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
门诊、行政职能科室:8:3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岩
(十二)满族屯中心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等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中蒙医、急诊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内科、中蒙医科、公共卫生科、彩超、心功科、药局、外科、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放射线、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乡满族屯嘎查
联系方式:0482-8640120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
门诊、行政职能科室:8:30-11:30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韩亚彬
(十三)好仁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中蒙医、急诊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内科、中蒙医科、公共卫生科、彩超、药房、外科、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放射线、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德伯斯镇好仁本街
联系方式:0482-8918083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
门诊、行政职能科室:8:30-11:30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陈根桩
(十四)阿力得尔中心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等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中蒙医、急诊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内科、外科、中蒙医科、公共卫生科、B超科、药局、预防接种科、儿童保健科、检验科、放射线、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阿力得尔苏木本街
联系方式:0482-8998120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
门诊、行政职能科室:8:30-11:30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那顺布和
(十五)桃合木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等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蒙医、急诊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内科、蒙医科、公共卫生科、彩超、心功科、药局、外科、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放射线、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桃合木苏木乌申一合嘎查
联系方式:0482-8650011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
门诊、行政职能科室:8:30-11:30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乌力吉白乙拉
(十六)树木沟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等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中蒙医、急诊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内科、中蒙医科、公共卫生科、彩超、心内科、全科、药局、外科、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放射线、牙科、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树木沟村
联系方式:0482-8606120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
门诊、行政职能科室:8:30-11:30 12: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立国
(十七)哈拉黑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等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中蒙医、急诊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内科、急诊科、中蒙医科、公共卫生科、彩超、口腔科、药局、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放射线、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哈拉黑本街
联系方式:0482-8984903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
门诊、行政职能科室: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于明涛
(十八)居力很中心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等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中蒙医、急诊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内科、中蒙医科、公共卫生科、彩超、心功科、药局、外科、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放射线、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居力很镇(都林西街与学院路交叉口东南)
联系方式:0482-8373120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
门诊、行政职能科室:8:00-11:30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寇成章
(十九)保门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等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中蒙医、急诊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内科、中蒙医科、公共卫生科、彩超、心功科、药局、外科、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放射线、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大石寨镇中兴村
联系方式:0482-8618500
办公时间:急诊:24小时
门诊、行政职能科室:8:3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于亚涛
(二十)额尔格图中心卫生院
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临床医疗、护理、蒙医诊疗、药浴、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免疫规划、妇保、儿保、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全科、蒙医科、公共卫生科、心电彩超室、药房、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儿童保健科、检验科、理疗科、放射科、财会、护办、预检分诊台、行政办公室等。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镇本街
联系方式:0482-8772034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董七十三
(二十一)大石寨中心卫生院
一、机构职能
我院依照各级政府、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和要求,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含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专业、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学、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口腔科等服务项目。级别为正股级。
二、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科尔沁右翼前旗大石寨镇本街;联系方式:0482-8790120
三、服务时间
急诊全天24小时服务;门诊、基本公共卫生科室、行政职能科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机构负责人:刘振涛
(二十二)察尔森中心卫生院
一、机构职能
我院依照各级政府、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和要求,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含预防保健科、蒙中医特色门诊,药浴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专业、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学、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口腔科等服务项目。
二、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科尔沁右翼前旗察尔森镇本街;联系方式:0482-8684518
三、服务时间
急诊全天24小时服务;门诊、基本公共卫生科室、行政职能科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机构负责人:徐广明
(二十三)德伯斯中心卫生院
一、机构职能
我院依照各级政府、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和要求,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含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学、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蒙医科、全科医疗等服务项目。
二、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德伯斯镇本街;联系方式:0482-8918517
三、服务时间
急诊全天24小时服务;门诊、基本公共卫生科室、行政职能科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四、机构负责人:张万良
(二十四)巴达仍贵卫生院
一、机构职能: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预防保健等任务。主要提供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中蒙医、急诊等。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内科、外科、儿科、妇科、急诊科、中蒙医科、公共卫生科、彩超、药局、预防接种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放射线、财会科、护办、预检分诊台。
二、办公地址:科尔联系方式沁右翼前旗归流河镇巴达仍贵本街 0482-8727120
三、服务时间:急诊全天24小时服务;门诊、行政职能科室: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机构负责人:王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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