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科右前旗交通运输局

来源:旗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1-07

   一、主要职责职能  

  (一)拟定全旗公路水运相关规划拟定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定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二)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承担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承办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四)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定额、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旗道路旅客运输条件影响评价管理。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  

  (六)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调控全旗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七)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案件调查,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八)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九)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十)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组织公路水路战备工作和应急运输,组织全旗交通战备工程建设的实施与管理;负责全旗境内公路养护与管理。  

  (十二)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城乡客运方面的职责分工:城乡客运管理事权和管理职责由旗政府负责。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乡客运运营管理,参与城乡客运相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2.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农牧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体育部门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苏木乡镇非运输船舶由旗政府、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部门由旗政府确定。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旗水利局负责监督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政务督办,组织协调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会议组织、科技管理、队伍建设、督查督办、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协调机关后勤工作。指导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市场公平性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等。拟订行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公路水路建设投融资措施办法,承担科右前旗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和决算编制、政府采购、信贷、利用外资等工作。承担相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二)规划和科技股。拟订科右前旗公路水路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协调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交通战备等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行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信息化建设监督指导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相关科技项目计划,协调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产品质量和计量认证管理工作。

  (三)运输服务和执法监督管理股。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救助打捞等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公路和建设管理股。负责全旗公路养护、路政、收费、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承担公路统筹调度、抢险救灾工作。承办农村公路相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 纪检 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柳川北路

  联系电话:0482-8398900

  邮政编码:137499

  办公时间: 周一 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乔广坤

  三、 所属 单位

  (一)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职责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决策部署,承担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等职能。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自治区、盟委行政公署、旗委、旗政府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旗农村牧区公路及附属设施、危桥的运营服务、养护、安全、保畅等有关工作。

  (三)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履行对全旗公路的建设、养护职责。

  (四)承担全旗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的计划申报和实施;乡村级农村公路养护及大中修工程的指导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旗公路养护建设性计划;完善全旗公路养护质量的评价标准。

  (六)承担为机关检查考核提供技术保障,建立健全全旗公路养护数据库,完善公路养护信息系统,归纳总结公路运营中的相关信息,为旗交通运输局制定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七)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旗农村牧区公路路况变化信息,及时采取补修措施,稳定提高好路率。

  (八)结合旗域内农村牧区公路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公路畅通保证人民财产生命安全。

  (九)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档案、后勤事务、老干部服务和中心安全等工作,负责中心党务工作,督促和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群团组织建设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三)财务股。贯彻执行财务法规和财务纪律,负责中心财务核算工作。负责日常养护工程的资金拨付、调配;负责财务汇总、编制报表和预决算,核算分析资金的使用和国有资产及采购管理。

  (四)安全应急股。承担境内农村牧区公路应急体系建设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的事务性工作;参与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应急预案的修订落实工作;协助农村公路安全生产抽查、巡查工作。

  (五)质检股。履行政府强制质量监测职能,负责前旗交通建设、养护工程质量监测工作及水运工程质量监测及监理人员的备案、工程质量鉴定及检测、安全环境检测工作。

  (六)建设股。贯彻执行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办法和标准,负责全旗农村牧区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运营服务、养护管理、安全保畅、统筹协调等有关工作;负责全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工程等项目的相关工作。

  (七)规划统计股。负责公路养护及大中修工程年度计划编制,公路养护统计报表、养护及其他费等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公路数据信息统计工作。

  (八)公路服务股。负责对全旗乡、村两级公路的日常养护、路况评定工作、水毁预防和抢修等养护工程进行技术服务指导;负责考核乡村两级公路养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乡、村两级公路各类数据信息统计分析。

  (九)养护股。负责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验收。负责市场调查工作,建立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数据库。负责施工设备的保管、养护和维修。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赫家街南、金界路东侧

  联系电话:0482-8399993

  邮政编码:137499

  办公时间: 周一 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鹏飞

  (二)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职责职能:受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局委托执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以旗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渔船检验监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权。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业务培训,管理制度。

  (二)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执法宣传工作。

  (三)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9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组织协调大队日常工作;负责大队文电、信息、调研、督办、保密、机要、档案、会务、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大队基础设施维护、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车辆的调度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负责财务收支计划制定、上报、审批、拨付工作;负责资产管理、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工作;承办纳税申报、代扣代缴五险两金的相关工作。

  (三)法制股。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划、管理;负责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执法普法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对违法案件审核;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和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听证等工作;负责投诉、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负责参与执法案卷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对外协调和司法衔接工作。

  (四)运输股。负责依法对道路运输客运、货运、道路运输客、货站场、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物流服务等道路运输相关行业进行行政执法。

  (五)海事股。负责对辖区范围内通航水域的水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航水城的船舶污染行为实施行政执法。

  (六)综合执法一中队。负责察尔森管辖区域内(察尔森东至宝力根花,北至德伯斯、索伦、满族屯满族乡,西至归流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纠正和查处,并实施相关行政强制措施。

  (七)综合执法二中队。负责大石寨管辖区域内(大石寨西至乌兰敖都,南至桃合木、阿力得尔,北至德伯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纠正和查处,并实施相关行政强制措施。

  (八)综合执法三中队。负责尔格图管辖区域内(额尔格图南至呼和马场,东至跃进十五队,北至跃进四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纠正和查处,并实施相关行政强制措施。

  (九)综合执法四中队。负责城区管辖区域内(科尔沁镇南至居力很镇与卫东交界处、西至巴日嘎斯台一俄体)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纠正和查处,并实施相关行政强制措施。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

  联系电话:0482-8398890

  邮政编码:137499

  办公时间: 周一 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斌

  (三)科尔沁右翼前旗城市公交客运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公交行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全旗城市公交客运发展计划,落实有关行业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以及市区主要公交站及周边秩序的日常管理工作。

  3. 负责城市公交客运站场建设计划的编制和上报, 按提供站点放置的意见建议做好公交枢纽站、 首末站、 沿途停靠站的选址及功能验收工作。

  4.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承担全旗城市公交客运行业文明创建等工作。

  5.  配合做好运价调整、备案等工作。

  6. 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柳川北路

  联系电话:0482-8398900

  邮政编码:137499

  办公时间: 周一 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崔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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